| 东明县四项措施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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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4-08 09:15 文章来源:东明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一是加快项目建设带动就业。充分利用本县各种资源优势,大招商,招大商,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、高新技术产业、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,在讲求高技术含量、高附加值、高效益的同时,积极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,把招商引资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起来,鼓励引导招商引资项目尽可能多地吸纳就业。二是发展民营经济吸纳就业。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,进一步简化非公有制企业审批程,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放宽准入限制。建立广泛的融资渠道,完善民营企业劳动管理,扶持发展就业型、资源综合利用型及社区服务型中小企业,逐步形成以安置就业为主的企业群。鼓励社会各界兴办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、培训、信息、融资等各类服务机构,促进服务业发展。三是引导用工企业稳定就业。进一步加大企业结构调整力度,拉长产业链,对富余人员进行转岗培训。强化政府部门及企业的责任,实行减薪不减员,轮岗不下岗,保证职工基本生活,维护社会稳定。建立完善用工备案、减员报告和失业预警制度,企业一次性减员10%或20人以上的,除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,还须向县劳动保障部门报告,批准后方可裁员。四是鼓励自主创业拓展就业。积极鼓励失业人员、大中专毕业生、复转军人、返乡农民工等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,通过创业培训、实训基地、小额担保贷款、创业岗位开发补贴、税费减免等政策资金扶持,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。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投资少、见效快的创业项目,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,及时向创业者提供。帮助自主创业者选好创业项目,由专家志愿团进行论证,搞好开业指导等跟踪服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