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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明县:定岗医师制度让合作医疗更保险
2006-10-19 09:04  文章来源:菏泽日报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为更好地为参保职工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,建立和谐的医、患、保三者关系,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,今年下半年,东明县在县医院、中医院等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了定岗医师管理制度。
为明确定岗医师职责及义务,该县通过明确定岗医师应具备的条件,制定定岗医师职责和定岗医师管理制度,强化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与监督,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。要求定岗医师必须自觉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,遵守定岗医师的各项服务承诺,按照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定的服务协议要求,积极配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,在医疗管理中真正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通过3个月的运行,该县住院医疗费用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4%,大型设备检查费用同期下降2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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