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山东主站
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菏泽市东明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
:
主页
>
图片新闻
> 正文
东明县:定岗医师制度让合作医疗更保险
2006-10-19 09:04 文章来源:
菏泽日报
文章类型:
转载
内容分类:
新闻
为更好地为参保职工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,建立和谐的医、患、保三者关系,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,今年下半年,东明县在县医院、中医院等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了定岗医师管理制度。
为明确定岗医师职责及义务,该县通过明确定岗医师应具备的条件,制定定岗医师职责和定岗医师管理制度,强化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与监督,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。要求定岗医师必须自觉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,遵守定岗医师的各项服务承诺,按照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定的服务协议要求,积极配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,在医疗管理中真正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通过3个月的运行,该县住院医疗费用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4%,大型设备检查费用同期下降2%。
【
发表评论
】【
查看评论
】 【
推荐给朋友
】 【
大
中
小
】 【
打印
】
推荐文章:
东明县杉森木业有限公司
2006-09-26 11:18
东明县棉纺织厂着力打造创新型企业
2006-09-26 11:15
东明县区位优势总览
2006-09-17 15:30
东明县人才交流会隆重开幕
2006-08-28 09:11
东明县人民政府令第11号
2006-08-22 09:53
我县成为全国最大县级西瓜产地
2006-07-19 19:46
东明县交通服务热线16818168昨日正式开通
2006-07-12 21:29
关于印发《东明县200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》的通知
2006-06-06 15:35
我县温州集中招商活动成效显著
2006-06-02 15:32
东明县外经贸委实行包企业服务制度
2006-05-22 08:19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
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
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网站管理: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
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Email:
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
山东省商务厅
联系人:张明超 电话:0531-89013311 Email:
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技术支持:
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杨凌晓 电话:010-51651200-607 Email:
技术支持人员邮箱